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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规定相继出台 上海、浙江、海南等地的部分银行指标有所上升

发布于:2021-02-24 被浏览:4521次

每一个记者:李玉文张伟每一个编辑:易启江

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近两个月之后,现在针对辖区内法人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集中细则陆续出台。

据记者了解,上海、浙江、海南等地对辖区内的法人银行提高了房地产贷款评估上限,但具体的银行摊点和提高规模略有不同。在目前发布的地方版细则中,厦门等地也有与上述《通知》一致且未作调整的监管标准。

上海、浙江和海南的一些银行指标已经上升

此前,2020年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比例设定了“红线”。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月23日,各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近日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房地产贷款在内地集中的通知》,将三、五行相关监管指标分别上调2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

根据去年底《通知》的要求,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上限分为五个档次:中资大银行40%和32.5%,中资中型银行27.5%和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村合作机构22.5%和17.5%,县域农村合作机构17.5%和12.5%

也就是说上海的差异化实施是三档24.5%和19.5%,五档14%和9%。

据记者从相关监管机构了解,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银监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号文件,确定浙江所辖内地法人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要求以三档、四档、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要求为依据, 在三档上限不变的情况下,四档上限提高1个百分点,五档上限提高2个百分点。

此外,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的“海南省政府网”,海南已制定《关于实施海南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部副主任石海峰表示,根据规定,省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适用三档至五档。省内大多数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符合房地产集中管理制度的要求。

施海峰表示:“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确定将三级(中资小银行和非县域农村合作机构)房地产贷款比例上限提高2.5个百分点至25%,更符合海南实际,有助于相关机构更合理地优化信贷结构。”。

此外,各记者从成都银行业获悉,去年底,监管部门下发通知,对四川省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上限实行分步管理。其中,四级机构(县农村合作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上限调整为14%(比《通知》基准提高1.5个百分点),房地产贷款比例上限按《通知》执行。

据媒体报道,广东调整了辖区内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评估指标,提高了三、四季度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

上述地区之所以能在《通知》的基础上放宽当地银行的房贷限额,是因为《通知》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分行与当地银保监派出机构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特点。根据本通知第三、四、五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适用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东吴证券分析师马香云在研究报告中指出,广东适度放宽了地方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额度

上限,本身符合前期房贷新规的要求,反映了因地制宜、稳定市场的政策导向。监管层近期仍在严查经营贷及消费贷违规流向楼市的问题,同时热点区域的房地产管控也持续严格,因此不代表房贷管控力度整体放松。

“此外,从地方法人银行经营角度,适度松绑房贷也能缓解部分压力,因为近期区域性地方法人银行已经被禁止通过互联网渠道异地吸收存款、投放贷款,而房贷仍属于本地市场的优质资产”,马祥云表示。

记者注意到,目前出台的地方版细则中,也有地方暂未上浮考核指标上限。记者从厦门某地方法人银行获悉,年前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下发《关于厦门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厦门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属于第三档、第五档,两档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2.5%、17.5%;12.5%、7.5%,与去年末出台的《通知》监管标准保持一致,未进行调整。

《每日经济新闻》此前统计了37家上市银行截至去年6月末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揭贷款)、房地产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发现其中有11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或者房地产贷款占比越过“红线”,比例达到29.73%。

监管也给银行业金融机构留出了业务调整的过渡期。“超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限期整改。具体来看,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上述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上述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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