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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清算后查了近20个平台!上海新新贷款备案 还有21.5亿未还

发布于:2021-01-01 被浏览:3646次

曾经兴盛一时的P2P网贷,如今已成历史。同时,最近也有很多P2P平台被备案。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12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出具了报警报告,显示根据投资人的举报,新新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新贷”)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立案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新新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月29日,新新贷针对警方调查发表声明称,原公司高管、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业务员、信贷部门等相关人员将自公告之日起,将工资、佣金、提成、返利等违法所得全额退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政治部警务人员崔向记者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不便透露具体进展,后续情况将尽快通过向社会公布。同时,《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新新贷款公司,但其官方电话服务已暂停,客服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对于已经备案的P2P平台,司法介入有利于欠款的催收,但也有一定的难度。关键看资金使用的方向,是投资实体经济,是被挥霍浪费了,还是形成了亏损。对于资金提供者,要按照司法部门的要求及时登记,避免更大的损失。”李,北京理解研究所的研究员,告诉记者《华夏时报》。

尚有21.5亿未兑付

上海警方报告称,经调查,“新新贷公司”自2013年10月起,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搭建“新新贷”网络金融平台,以承诺支付5%至10%不等的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销售各种金融产品,非法向未指明的公众募集资金。筹集的资金用于公司经营、还本付息和对外借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到目前为止,公安机关已经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追回损失的工作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最后的退路将由法院依法进行。公安机关已取得“新新贷公司”的相关资料,并聘请专业司法审计机构对各投资者的投资、借贷资金进行确认,追踪资金去向。

根据天眼超信息,新新贷款平台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隶属于新新贷款(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法定代表人为张洋。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新新贷款在12月29日的声明中称,新新贷款涉及的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要求平台借款人将还款本息汇入公安机关依法指定的退款账户。不及时还款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回。同时,目前公司还没有收到任何停止付款的通知。

通过梳理,《华夏时报》的记者了解到,12月7日新新贷官方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1月4日,新新贷尚未还本21.6亿元,2020年11月5日已还本315万元。2020年11月5日至12月6日期间,新新贷款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主动退还补偿收入0,000元,其中0,000元以现金形式退还,0,000元从未付本金中扣除。新新贷款以实物形式偿还债权本金73.92万元。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11月4日,新新贷款未偿还本金为人民币21.5亿元,可用于本次赎回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有消息称

今年11月中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公开宣布,中国P2P对等贷款机构正式清理完毕。

“P2P清算是监管部门加强金融技术监管、依法整顿和维护金融秩序、严格实施‘特许’经营的重要成果。”李告诉《华夏时报》,“P2P已经从5000多的高峰期清理出来,而且已经走过了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监管部门一直在整顿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金融是经营货币基金的特殊行业。它专业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影响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如果不实行严格的许可证限制,就会出现财务问题,造成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非常不利的影响。”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P2P归零后迎来了“备案潮”。12月11日,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报案内容,由于汇联蔡慧无法在区内P2P网贷风险应对班的监管下履行还款承诺,经综合评估,南山分局于12月3日依法对深圳汇联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11月16日,深圳市民关伟“深圳市经济调查局”公布了多起P2P网贷平台涉案案件。“一聚网”、“金夫车库”、“多宝库”等P2P网贷平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深圳警方立案调查。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清仓公告发布以来,已有近20家P2P平台被立案调查。

零售金融行业专家苏告诉《华夏时报》记者,P2P平台被备案,意味着该平台涉嫌违法活动。它与能否偿还没有必然的关系,主要取决于基础资产的质量。如果存在大量企业贷款诈骗项目,那么不容易偿还;如果有大量小而分散的真实消费贷款项目,后续付款的概率很大,这也涉及到公司原账户的资产和流动性,具体问题需要分析。

苏强调,投资者应积极配合公安登记,理性等待案件处置结果。平台的财务盘点和资产处置可能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

P2P的短暂历史起到了警示作用。"如何平衡创新和谨慎是近年来市场上的热门话题."苏认为,今年各地启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是创新与审慎平衡的重要体现。过度创新可能引发市场风险,过度谨慎可能抑制创新。因此,当前的基调是建立包容、审慎、灵活的金融科技创新试错宽容机制。

对此,李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要加强对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要曝光非法金融,不让其发展。同时,金融创新也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而不是并排玩政策,正直创新,不搞伪创新。金融创新要坚持为实体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能偏离服务宗旨,更不能忽视金融监管,扩大风险。要严格控制创新带来的各种风险,提前规划,早做准备,有效防控。

主编:许云乾主编:龚

标签: 新新 华夏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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